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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江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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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牡丹江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,素有“塞北江南”之称。牡丹江流域,古为肃慎地。帝舜禹始,一直是满族的祖先及其后裔生息之地。公元698年建立了唐朝地方政权—-渤海国,上京龙泉府遗迹尚存。1937年设市,1945年8月获得解放。至今古风犹存,民风淳朴,历代多出民族英雄和革命志士,雅克萨之战、“平南洋”抗日、八女投江、杨子荣剿匪等可歌可泣的历史事件就发生在这里。牡丹江的气候是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的特点,无霜期126天,平均降水量为535.6主要集中到夏季,具有雨热同期的特点。牡丹江风光旖旎,景色天成。中国独有、世界有二的火山熔岩堰塞湖—-镜泊湖,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。镜泊湖“地下森林”是世界著名的“火山口”原始森林,为国家级森林公园。国内离城市最近的原始森林牡丹峰雄伟壮观,中国北方地区最大的人工湖—-莲花湖山青水秀,森林虎园惊心动魄,冰雪旅游独具特色,跨国旅游风情迥然……景观:镜泊湖、兴凯湖、牡丹峰自然保护区、唐代渤海国遗址、八女投江群雕、杨子荣烈士墓、双峰林场、东宁要塞等。